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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块链离不开“币”,监管也应与时俱进

比特币曾经一路高涨,不仅带动了虚拟货币的兴旺,更催生了区块链的概念和应用,让技术成为了明星。但各主要虚拟货币近期大幅下跌,比特币(BTC),以太坊(ETH)等均未能逃脱厄运。国内的各种消息、信号也显示,监管部门对ICO、虚拟币交易、挖矿的禁/限令丝毫没有松口,管控更加严厉,币圈可谓四面楚歌。但在同时,对区块链的热度并没有减少多少,国家和地方仍然支持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开发,一些项目开始落地。BAT和其它一些公司的区块链技术开发项目不断延伸、扩展。虽然大多项目仍不接地气、不少依然在玩噱头炒作,但链圈在成长,日子似乎好过一些,发展前景仍然广阔。

可是,缺了“币”,区块链能够落地、发展吗?恐怕不能!

虚拟货币是区块链的一部分

区块链技术倍受关注,被认为是与互联网技术具有同样重要影响的革命性“搅局”技术。简单说,区块链技术是通过开放性的区块(信息)生成、认证,建立、保存分布在网链上的信息记录,并通过区块之间的关系进行关联(链)。由于其开放、分布式特征,链上的信息记录具有真实、不可篡改和可溯源永久性,因此能够在没有信任基础的各方之间“建立”信任和交互关系,而无须一个权威、认证机构对身份、信息的可靠、可信性和状态、过程再进行背书认证,从而实现去/弱中心、中介化,改变现有商业、社会、个人、机器之间交互过程,大幅提高效能的目标。

区块链的根本是区块的生成和认证。区块的生成、认证需要“共识”。无论是Bitcoin,Ethereum,Cosmos,EOS,Cardano,Iota或其它的链技术;不管PoW,PoS(含DPoS,LPoS),PoA,PBFT或其它共识机制的理念、特征和性能之间有多大差别,任何一种链技术都必须有一个无须依靠“第三方”的共识机制。共识机制是对信息的真实和不可篡改性的保障,是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和“中介”)化功能的关键。那么,摆脱了中心、去除了中介,这些原来靠它们承担的功能由谁来做?是任何一个(按照共识规则)有资格、能力、行动的人/设备!

但茫茫网络中,他们为什么愿意来做这些?答案是经济利益。除了自身的经济利益,恐怕没有其它持久的激励方式能够驱动他人;缺少经济报酬和价值增长的驱动,没人会愿意来为我们建立区块。如果这些功能不能通过开放性的机制由第三方来实现,去除中心化弊端、建立系统性信任、提高效率的“许诺”恐怕难以实现。

正是基于区块链的开放、分布、身份不详、无须信任的特征,对实现这些功能、完成这些任务的报酬和激励只能通过一种公认、有增值空间、可分割、可实时转移、无须也无法过程监控的媒介—虚拟货币—才能实现。

智能合约是区块链应用的基石,是区块链革命的“子弹”。智能合约,或者链(或包括我们积极研发的物联网)上的机构—机构、机构—人,人—人、人—设备、设备—设备、设备—机构的交互关系必定会产生相应的价值交换和转移。而这种随时随地发生,海量迸发的价值交换/转移也只能通过虚拟货币才能真正实现。

区块链的发展需要创新、开发,需要不断投入。如果没有增值和回报的激励,没有与这种探索性新技术开发和高风险投资相匹配的价值上升空间的驱动,发展、创新的动力必将丧失。运用区块链基本构成部分的虚拟货币为其的应用发展和技术进步提供动力应该是最恰当途径。

可以肯定,如果没有虚拟货币,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发展和价值实现必定受阻。

监管有利发展,但只有实践才能提高风控和监管效能

目前,虚拟货币的波动大、风险高,即便不是圈内的人士也有所耳闻;利用目前对虚拟货币、虚拟币交易的立法尚未健全,许多人对其风险不了解等漏洞进行投机,从事金融诈骗、洗钱和其它金融犯罪活动的确时有发生;虚拟货币对现存的金融“秩序”影响尚不能确定,给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挑战和要求。

自2013年将比特币归类为虚拟商品,禁止金融和支付机构提供比特币相关的服务和用比特币支付以来,国家对虚拟货币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于2017年9月全面禁止了ICO;2018年1月取消了各地的“挖矿”优惠政策;2月开始处置、清理境内外的交易平台网站;8月批量封停了币媒网站,并开始出现地方政府机构对向虚拟货币有关活动提供场地的严格禁令。据新京报9月18日援引央行的一份公告,央行已经关闭了约3000个从事虚拟货币交易的账户,境内虚拟货币占全球的份额则从90%降到了5%。从表面上看,这一系列的严控措施起到了压缩和控制的效果。

监管部门的防范和管控初衷完全可以理解,保障金融稳定和保护投资人经济利益的意图无可非议。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和应用应该有合适、有效的规范和监管,这点相信大多数人都能认同。事实上,有效的监管能够使得虚拟货币的发行、交易和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可以去除法律概念上的不确定性,保护投资和拥有者权益。长期来看,有效、合适的监管有利于虚拟货币应用和使用范围的扩大,对虚拟货币的发展非常有益。

国际上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政策参差不齐。2018年3月在阿根廷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期间,G20“金融稳定委员会”(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FSB”)认为:由于规模非常小(已经从高点的8500亿降至约3200亿美元),虚拟货币尚没有形成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风险。

FSB在7月则表示将会加强对虚拟货币的监督,以提高对其风险的识别能力。包括美国、欧盟、英国、加拿大、日本、韩国等主要经济体都均高度关注虚拟货币,但全面禁止的不多。

对中国来说,无论从短,还是看长,“一刀切式”的禁止同样也不是办法。封禁只会让虚拟货币转入“地下”,“地下“币给投资者带来的风险更大,对金融稳定的影响也不会因其转入“地下”减弱,隐藏的威胁更加危险。

相对地理界限,虚拟世界中的国家概念比较薄弱,在区块链和虚拟货币空间中同样如此。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我们通过对境内的虚拟货币的推广宣传、ICO、交易等加以管制,但基本不具备对境外发行、交易、流通的虚拟币的监管能力。统计数据显示,即便境内禁止、价值大幅下跌的背景下,2018年上半年全球ICO的总量仍达到了约140亿美元。效果只是因为我们禁发虚拟货币、限制矿场,大部分的矿场、ICO和交易转移到了境外。在此情形下,因境内的投资热情仍然存在,虚拟货币的风险更加难以观察、识别,我们对虚拟货币管控的整体能力反而有所丧失。

面对新技术带来的新资产/商品/货币,没有实践探索和经验积累的基础,我们怎么可能真正认识他们的风险特征,找到有效的监管办法?监管能力如何提高完善?

如果它们无法合法的存在,我们的实践经验又从何而来?中国发展的成果和管理、治理的能力离不开改革开放前、中期“摸着石头过河”,从失败和成功中获取的经验教训的铺垫。也只有在实际应用、使用中积累经验,我们对虚拟货币的监管效能才能得到提高。

有实践支撑,才能走在国际前沿

中国对区块链技术的应用和发展高度重视,中央和不少地方政府都积极鼓励、推进区块链技术的研究开发。我们希望中国能在这一革命性的新技术领域抢占先机、夺取高地。

与其它网络技术一样,区块链发展需要一个国际化的环境和广大的空间,离不开全球性的技术和规范、标准。营造这个环境和空间需要合作,成为引领者免不了激烈的竞争。虚拟货币是区块链世界的血液,我们不应放弃机遇,自割手腕、损伤获胜的机会。

中国政府一直积极倡导的国际开放、合作,这个理念能够得到国家社会的认同,离不开中国政府的先进思想和理念,离不开我们改革开放取得的巨大成就,也离不开来自过程、源于实践的可信和自信。抢占区块链高点、走在技术前沿同样需要国际区块链界的信赖和认同。在这种博弈中,实践的验证是让人信服的唯一途径。缺乏实践,我们只有从他人借鉴学习,这可能避免了一些弯路,但无法说服他人。5%的份额无法确定我们的领导者位置。

与其它所有国家一样,区块链的落地,特别是发展离不开虚拟货币。希望国家相关的监管部门能够一起,合理运用区块链技术良好的溯源和追踪性能,从经验中获取、完善识别虚拟货币特征、风险和风险防范的能力;明确虚拟货币的性质和合法性,明确监管主体;加强国际协作;制定发行、交易和相关规程,让虚拟货币为中国区块链的健康发展输送血液、提供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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